某项目CNC夹具询价(工装类)(XJ026051500132)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顾工
联系方式:13626224718
采购明细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类
|
采购数量
|
最少响应量
| 规格 |
|---|---|---|---|---|---|
| 1 | CNC夹具 | 其他物资 | 3.0套 | 3.0套 | 按照模板报价单提交,技术协议见附件;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6-05-17 11:07:00
结束时间 2026-05-19 13:19:00
| (CNC夹具)RFQ咨询 | ||||||||||
| 编号:LYGF-R17-COP03 版本:4.0 | ||||||||||
| 供应商: 本RFQ咨询包咨询最终客户为: ,CNC夹具共计3套 。现诚恳邀请贵司参与本项目的竞标,具体项目信息如下,请贵司按照我司采购流程,完成商务和技术交流反馈。 |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咨询阶段 | ||||||||
| □预咨询 | □初版咨询 | √正式咨询 | ||||||||
| 咨询内容 | □ 铝材 | □ 外协 | □ 外购件 | □ 模具 | √ 夹具 | □ 检具 | □ 设备 | □ 其他 | ||
| 咨询时间 | 46152 | 要求 回复时间 | 技术: | 2026.05.15 | ||||||
| 商务: | 2026.05.15 | |||||||||
| 时间节点 | 事项 | 定点 | 开模指令 | 首次交样 | OTS | PPAP | SOP | |||
| 时间 | ||||||||||
| 项目介绍 | 生产地点 | 最终客户 | 总量纲 | 模具分摊 | 分摊量 | |||||
| 车型预测 | 年度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小计 | ||
| 产量 | ||||||||||
| 质量关键点 | 关键点 | 首次交样 | OTS | PPAP | SOP | |||||
| 质量目标 | ||||||||||
| XX公司提供资料 | 类别 | 内容 | 勾选 | 补充说明或要求 | 对应责任人 | |||||
| 技术质量部分 | 3D数据 | √ | 附件 | 万敏 | ||||||
| 公差表或2D图纸 | □ | 附件 | ||||||||
| 产品明细表(材质清单) | □ | 附件 | ||||||||
| 项目量纲及质量目标 | □ | 附件 | ||||||||
| 技术交流计划 | □ | 附件 | ||||||||
| 技术协议 | √ | 附件 | ||||||||
| 供应商新项目开发质量要求 | □ | 附件 | ||||||||
| 其他资料 | □ | |||||||||
| 商务部分 | 保密协议 | √ | 附件 | 李栋梁 | ||||||
| 报价模板 | √ | 附件 | ||||||||
| 安全协议 | √ | 附件 | ||||||||
| 包装规范 | □ | 附件 | ||||||||
| 材料信息 | □ | 附件 | ||||||||
| 模具分摊 | □ | 附件 | ||||||||
| 年降要求 | □ | 附件 | ||||||||
| 包装物流 | □ | 附件 | ||||||||
| 其他要求 | □ | 附件 | ||||||||
| 供应商反馈资料 | 技术质量部分 | 方案说明 | √ | 附件 | ||||||
| 工模夹检清单 | □ | 附件 | ||||||||
| 开发计划 | □ | 附件 | ||||||||
| CAE分析 | □ | 附件 | ||||||||
| 特殊特性清单 | □ | 附件 | ||||||||
| 工艺报价 | □ | 附件 | ||||||||
| 其他 | □ | 附件 | ||||||||
| 商务部分 | 汇总报价单 | □ | 电子+签章版,兵器网报价 | |||||||
| 报价明细表 | √ | 电子+签章版,兵器网报价 | ||||||||
| APQP | □ | 附件 | ||||||||
| 项目联系人清单 | √ | 附件 | ||||||||
| 保密协议 | √ | 附件 | ||||||||
| 安全协议 | √ | 附件 | ||||||||
| 采购通则 | □ | 新进入供应商需要签订 | ||||||||
| 包装确认书 | □ | 附件 | ||||||||
| 其他 | □ | |||||||||
| 此咨询有效期至:自RFQ发布30天有效期 ;有任何问题联系我方项目联系人 | ||||||||||
| (直管公司)运营管理部 采购/日期: 李栋梁 SQE主管/日期:高 皓 技术主管/日期:席伟滨 | ||||||||||
| 供应商: 我司已经收到贵司发出的关于 项目的咨询文件,将会按照贵司的采购流程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供应商签字盖章/日期 | ||||||||||
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
(适用于双方签订)
合同编号:——
甲方: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观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李增强
联系方式:0515-83579052
业务经办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业务经办人: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人员及设备需要进入甲方区域内进行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职责和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简况:
1、项目/作业名称或来由:承接的所有设备工装项目
2、项目/作业区域或范围: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二、甲、乙双方安全、环保管理职责与权利: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文件,并将乙方企业资质和实际作业人员的相关有效资质复印件。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所需的出入厂证件,督促其出入证/单的规范佩戴和使用,未按要求执行的,甲方业务对接部门有权不予通行和接待。
3、甲方业务对接部门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对本公司的服务和活动。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人员告知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交底。对乙方人员进行告知性安全培训教育,并与乙方确认了解入厂和临时作业安全要求签字后才能进入。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入厂时所携带的合格标志的设备、设施、工器具进行检查,对发现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应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或清退离厂。
6、作业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并及时制止、纠正乙方作业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措施,调阅有关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资料,指导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7、甲方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隐患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的,甲方有权责令立即整改或停止其作业,否则给予警告、通报或罚款。
8、甲方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多个作业相关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9、当乙方在甲方区域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应尽量协助救护、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并有权开展或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与权利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有效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有关人员的资质和文件,并从事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及时为员工办理出入证手续,并正确佩戴出入证进出工作场所。
2、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监督,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及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整改,直至安全隐患排除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复工。
3、乙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上岗。
4、乙方应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并将教育培训记录留存备案。
5、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开展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停工。
6、乙方进入甲方区域,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项目实施场地以外的工作区域。
8、在甲方区域内,乙方应注意观看各类安全警示标识,遵守警示标识的指令。不准在吊物下方通过或停留。通过叉车活动区域需要注意观察,确定路况安全后方可通行。
9、乙方在除甲方指定的吸烟点外的其他区域严禁吸烟,包括处于甲方区域的乙方车辆内都严禁吸烟。
10、除特殊作业外,乙方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有害性等危险物品进入甲方区域。
11、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产品、车辆及工具等。
12、乙方进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有关制度办理作业审批,在批准范围内作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环保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严厉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13、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内的车辆、作业设备设施(含特种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合格后方能进入作业区域使用。
14、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各种出入口、洞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5、乙方作业完工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倾倒“三废”,确保安全文明作业,不留安全隐患。
16、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有两个及以上的施工单元时,乙方应确定安全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
17、乙方应对所属公司的车辆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尾气、噪声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严禁为甲方进行运输作业。
18、乙方要对所承运的物品负责,严禁运输国家禁止运输的一切物品,严格按要求执行道路运输许可证开展运输作业。
19、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20、乙方不得将童工或未成年工带进施工作业区域。
三、责任条款:
1、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发生安全事故,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遵守本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不因甲方的监督检查而减轻或免除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但对甲方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利也有义务拒绝,并应及时向甲方公司领导反映,但严禁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争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4、乙方应对所属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单位人员及因与乙方存在合同关系而接受乙方指示的其他单位人员。
5、乙方在履行各项合同时都要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及投诉案件,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为运输企业,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7、禁止随意倾倒、丢弃废弃物,严禁随意将油漆桶、废油等污染环境的物品随意放置在甲方厂区任何位置。
四、本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业务经办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业务经办人: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乙双方希望就(以下简称“项目”)展开调查和讨论,达成合作意向。双方根据项目合作需要,须提供其所有或所持有的保密信息予对方,为此任何一方都可根据其是提供还是接收保密信息而在本协议中被称作“透露方”或“接收方”。
2、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为维护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信息保密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透露方所特有的、不为外界所公知的、经透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洽谈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透露方持有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等。
2)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接收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所获知的与项目交易基础资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信息、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财务信息、资产处置状况信息等。
3)该项目的交易信息。与项目进展、签署、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相关的法律、商务信息。
4)透露方指定为保密信息的信息,以及其他保密信息。
5)上述资料无论是以何种形式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形等),也不论该资料记载于何种载体之上(包括但不限于:口头、纸张、磁性介质及其他任何载体),只要符合本款条件并不属于下款范畴,均为保密信息。
2、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1)接受方已经独立开发的信息,且接受方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披露方的任何权利,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或
2)接受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或
3)属于公知信息,且公知状态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所导致;或
4)接受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1、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透露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透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
2、未经透露方同意,接收方不得利用、综合、分离任何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仿造、反向工程、反汇编、逆向推导,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
3、双方保证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在透露方同意后,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利用符合双方项目合作的利益,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自行或允许任何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保密信息。在上述有知悉必要的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之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保密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如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对方。
4、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透露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透露方的保密资料归还透露方,或根据透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透露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5、如果接收方能证明其对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则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书面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的透露应限于法院命令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并应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信息的透露。
第三条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透露方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透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五条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透露方的要求下,接收方应当立即将保密信息(包括原件及复制、复印件)归还或销毁,不得存留。若透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接收方出具确认书,保证已将保密信息全数返还或销毁,接收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本协议的生效及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2、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自双方获知之时起至该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时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一般规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某项目CNC夹具
技
术
协
议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年月日
目录
1.项目内容1
2.夹具基本要求1
3.夹紧力要求3
4.夹具结构要求3
5.夹具材质要求4
6.精度要求5
7.夹具制造加工要求5
8.夹具各部分颜色5
9.夹具气动系统要求6
10.电气布线要求6
11.其他注意事项8
12.文件资料9
13.供需双方责任9
14.图纸会审及验收事项10
15.项目进度及约束10
16、违约条款11
17.服务说明11
18.商务条款说明.....................................................................14
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委托(以下简称供方)设计、制造夹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1.项目内容
1.1MD210箱体生产纲领:LCR=60套/天;理论节拍:468.9S;
1.2工作时间:每天2班,每班10.5小时,设备开动率0.85,每年工作300天;
| 主机厂 | 瑞普兰钧 | 车型信息 | / |
| 首次交样时间 | 2026/6/2 | 首次量产时间 | 2026/6/15 |
| 班产 | 60 | CT | 500s |
| 夹具设备预验收时间 | 2026/5/28 | 夹具到厂时间 | 2026/5/30 |
1.3夹具清单:
| 序号 | 名 称 | 夹具代号 | 数量 | 备 注 |
| 1 | MD210底板CNC夹具 | MD210.1.0-JJ1 | 3 |
表1.1夹具清单
1.4加工内容及节拍
| 工序 | 图示 | 加工内容 | 节拍要求(单台设备) | 注释 | |||||||
| MD210底板CNC |
人
| 1.铣两端T型槽;2.底板正面机加12个圆孔; | 468.9 |
1.2.夹具基本要求
2.1夹具应满足产品结构、工艺和生产纲领要求,夹具应具有合理的定位夹紧机构和支撑机构,保证加工质量稳定;
2.2夹具设计应考虑操作方便和安全可靠、维护修理方便,保证工件装卸方便,使工件处于最佳加工位置;
2.3夹具设计在保证工艺要求和刚性的情况下结构应简单合理;
2.4夹具设计时必须首要考虑操作者和维护者的安全,夹具的设计和制造必须满足或高于国家的安全要求;
2.5装件和取件的工作高度为750-950mm,需符合人机工程;
2.6压块要以安全速度运行,但不能造成零件变形和划痕(需按设计标准配有减震或气动速度调节控制),压块打开时尽量不要超出基板;
2.7压紧块型面、支撑、定位面与零件形状吻合;
2.8如果移动部分空气泄露时会因为重力而掉落,那需要采用手动安全销在部件移动方向上对其进行保护;
2.9除特殊注明外,所有图纸数据必须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4457~4460—84,GB131—83;
2.10所有工艺方案图、夹具图按3D/2D进行设计,夹具设计需采用UG/CATIAV5或其它三维软件,最后数据为STP格式(要求CATIAV5R20可读,如果采用CATIAV5R20绘图需提供可编辑数据);
2.11图面要求
2.11.1视图投影法:国家标准;或第三视角,第三视角应在图中标明;
2.11.2图幅要求:按机械制图国家标准;
2.11.3图型比例:1:1,1:2,1:5;
2.11.4图面使用文字:汉语;
2.11.5尺寸表示:公制(mm);
2.3.夹紧力要求
3.1普通情况下,夹紧点处的夹紧力要求40Kgf以上。特殊个别场合可以降低到30Kgf,总体来说,夹紧力需满足以下原则:
3.1.1夹紧力大小:
3.1.1.1能够克服工件上的局部变形;
3.1.1.2能够克服重力和惯性应力,将工件牢牢固定在夹具上;
3.1.1.3能够克服加工过程中工件变形;
3.1.1.4能够克服夹紧机构本身的支反力作用,保证工件的可靠夹紧。
3.1.2夹紧力方向:
3.1.2.1一般应垂直于定位/支撑面;
3.1.2.2使工件不易产生滑移。
3.4.夹具结构要求
4.1夹具的结构零件要求标准化,规格化,统一化,以保证夹具整体美观、整洁;
4.2焊接结构件:
4.2.1焊角高5-6.5mm,不虚焊、脱焊,重要部位须采用连续焊缝;
4.2.2焊后清理;焊后退火消除应力,再机加工。
4.3夹持臂:
4.3.1下列情况下,压臂需配限位块选用U型结构,并保证配合的有效长度,保证良好的工作长度比;
4.3.1.1夹持臂悬空时;
4.3.1.2夹持臂夹持定位销时。
4.4定位块:
4.4.1形块尺寸精度:±0.1mm;
4.4.2表面加工粗糙度:Ra3.2;
4.4.3厚度:不小于19mm;
4.4.4安装精度:±0.2mm。
4.5基准定位销:
4.5.1基准定位销外径规定如下:为零件的孔径公称尺寸-0.1mm/g6;
4.5.2基准定位销定位工件表面粗糙度为Ra1.6,外径公差为+0/-0.05mm;
4.5.3定位销工作长度需高于零件表面3-5mm,导向夹角一般为30°,对于翻转销,需要适当降低工作长度及夹角以便顺利夹紧及打开;
4.5.4优先采用螺母锁紧式基准定位销;
4.5.5对于零件要求销带面的,定位销上加工出工件支撑面;
4.5.6菱形销注意防转;
4.5.7基准定位销的位置精度为±0.1mm;
4.5.8销和销孔、轴和轴孔等旋转定位面,加工表面的粗糙度为Ra1.6;其他一般基准面和型面为Ra3.2;其他机加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6.3;
4.5.9基准定位销必须有取出孔,以便维修。
4.5.夹具材质要求
5.1夹具底座等结构件要求采用Q235板材和板材或者型材与型材焊接而成,BASE底板的焊缝采用非连续焊缝;BASE板材厚度不低于20mm,型材采用方管或者槽钢,焊后经热处理退火消除应力;
5.2夹具连接块一般采用20mm厚的钢板,特殊位置特别考虑。定位块厚度为20mm;定位块、夹紧块采用不锈钢或者45#钢。定位块定位表面粗糙度Ra=3.2;定位块安装面粗糙度Ra3.2;定位块采用2销2钉或2销1钉安装方式;采用M8内六角螺钉和φ8销钉;每个定位块在定位方向上可以调整;
5.3定位销采用Cr12Mov或45#,保证其硬度和耐磨性。热处理后达到HRC40~45;
5.4安装螺栓如无特殊要求均采用内六角螺栓,顶丝采用内六角;
5.5设备工装夹具的制作材料含有有害化学材料,如:镉,铅,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5.6.精度要求
6.1定位面的组立精度控制在±0.2mm以内,定位销的组立精度控制在±0.1mm以内;
6.2BASE板水平面粗糙度为Ra3.2,在加工、测定和组装时使用的基准统一,一套三个基准孔;
6.3夹具的调整,夹具定位、压紧块具备一个方向调整,定位销具备两个方向调整;三坐标检测后在垫片厚度为3mm±1.5mm。调整垫片的尺寸种类应尽量减少。夹具三坐标检测合格后,记录在三坐标垫片调整记录表上,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最终垫片数量需采用片数最少组合方式;
6.4工装夹具的垫片调整尺寸厚度必须是0.1的整数倍。
6.5工装夹具CMK≥1.67:
检测流程:固定变量:
人员:由同一位熟练的操作员进行操作。
材料:使用同一批次、同一规格的合格工件(最好来自同一卷料或模具)。
方法:采用完全相同的装夹和测量方法。
环境: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以减少环境变化的影响。
数据采集:
连续性:必须连续生产并测量,中间不能停机或调整。
样本量:原则上应大于30个,通常要求连续采集50个工件的数据,以保证数据的统计有效性。
3.数据分析:计算与判定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CMK值。
计算公式:
Cm(无偏移能力):Cm=(USL-LSL)/(6*σ)
Cmk(有偏移能力):Cmk=min[(USL-μ)/(3*σ),(μ-LSL)/(3*σ)]
其中,USL为规格上限,LSL为规格下限,μ为样本均值,σ为样本标准差。
判定:将计算出的Cmk值与验收标准(≥1.67)进行比对,判断夹具是否合格。
6.7.夹具制造加工要求
7.1工件表面应无锈和机械损伤;
7.2焊缝不允许有未填满、气孔、烧穿、裂纹等缺陷,应去除表面因焊接后产生的碱性物质,焊接结构件焊后应进行时效或退火处理;
7.3零部件相互间装配必须有GB/T120.2-2000内螺纹淬硬钢圆柱定位销,保证二次装配重复精度;
7.4定位销内螺纹加装相应螺钉防止堵塞螺孔。
7.8.夹具各部分颜色
8.1夹具BASE板安装面涂黄色清漆,非安装面涂RAL9003信号白;
8.2夹具安装组立支座安装面涂黄色清漆,非安装面涂RAL9003信号白;
8.3夹具防护罩、叉车套涂信号黄RAL1003;
8.4定位块安装板表面发黑;
8.5压臂表面涂珍珠红RAL3020警示色;
8.6夹具支架表面涂RAL9003信号白。
8.9.夹具气动系统要求
9.1气路管线布置尽量在基板下面,且需紧固在基板或角座上,布置要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9.2主要气动元件采用亚德客品牌;
9.3接近开关传感器信号线与传感器端部通过快插接头连接,方便维护和更换,接近开关品牌:IFM、宜科;接近开关线缆品牌:IFM、宜科,满足耐高温,防尘防焊渣等现场要求;(气缸具备防焊渣,防撞机构)
9.4气路管采用双层阻燃管,信号控制线需有标识并有防烫套;
9.5气路控制全部采用电磁阀;
9.6每一组气的气缸采用一个独立阀片控制;
9.7所有夹紧、定位气缸都应具有到位检测功能;
9.8气控阀、气路要做好防飞溅、防烫处理,各动作之间采用逻辑顺序阀(为提高工装的装夹效率,杜绝一个电磁阀控制5个以上气缸);
9.9气缸缸的信号反馈装置要增加防护装置;
9.10工装夹具上面的气管需分进气管和出气管,要使用不同的颜色区分,进气管红色,出气管蓝色。夹具的电气线路要具有防烫保护措施:外漏或容易被焊渣烫伤的部位气管线路全部采用防烫管(硅胶管、金属波纹管),走线美观不影响调试;
9.11夹具连接部位需匹配相对应的设备的连接部位,并具有互换性。
9.10.电气布线要求
10.1夹具采用10针重载插头与数控设备相连,通过Profi-net进行通讯,夹具上配PP72/48的远程模块。
10.1.1重载插头连接器:品牌:WAIN。其中母插座安装在设备上,公插头安装在夹具上,网线长度12米
设备上母插座壳体型号:H10A-SF-1L/SC-CV-M20,如图3所示;
母插芯型号:HA-010-F,如图4所示;
夹具上插头壳体型号:H10A-SE-2B-M20,如图5所示;
公插芯型号:H10A-010-M,如图6所示;
螺栓接线
螺栓接线
图3 母插座 图4母插芯
L
图5公插头图6公插芯
连接器针脚信号定义如表2所示:
针脚12345678910信号24V0V地线Net橙Net蓝Net黄Net白Net屏蔽针脚12345678910信号24V0V地线Net橙Net蓝Net黄Net白Net屏蔽
10.2夹具远程模块配置及定义:
夹具远程PP72/48模块的型号配置、IP地址、IO组态及地址排布必须符合此标准,配置如表3所示;
表3夹具的远程I/O配置
| 序号 | 订货号 | 名称 | 数量(单套系统) | 品牌 |
| 1 | 6FC5311-0AA00-0AA0 | 接口模块 | 1 | 西门子 |
| 2 | JCB-FS/APAN-10L | 16输出/24输入 | 若干 | HANANG |
远程模块安装在夹具上,总站PLC通过PN通讯线与IO扩展模块通讯,每个IO扩展模块和夹具信号接线两端标明线号,输入和输出点满足夹具最多使用量预留15%。
10.3所有I/O硬件必须有输入和输出标记,每根线缆进入端子箱的一端标有编号;
10.4夹具上所有传感器、接插件的末端加挂标牌进行编号识别;
10.5磁性开关和传感器支架不得使用塑料件;
10.6磁性开关和传感器应选用带指示灯的型号,且安装于便于接近和修理检查处,指示灯朝向操作区,便于观察;
10.7直线机构的位置检测使用接近传感器,不得使用气缸上的磁性开关来代替;
10.8在传感器分布图中,夹具上所有磁性开关和传感器应标明输入编号;
10.9传感器线和气管采取合理的保护后,穿过基板直接通到定位单元;
10.10夹具信号线接口保证和设备顺利匹配;
10.11工装夹具控制电路统一要求为DC24V直流;
10.12工装夹具的控制线路,必须有电路接线图和控制电路图;
10.13工装夹具电路或信号线首、末端及主要转弯处应设标记,注明线路的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和终点;
10.14接线要保持横平竖直,全部接线上必须有线号,走线必须成束或铺设线槽。
10.11.其他注意事项
11.1所有零部件在建模中的坐标以产品的基准点坐标为准(特别情况需与需方沟通);
11.2夹具的定位装置和夹紧机构装置应便于操作,并且不影响加工,加工后便于取件,对于取件困难的夹具需设置顶升机构;
11.3所有运动机构(如夹紧机构、滑移机构、旋转机构等)必须设置限位块,限位块的选择需与运动单元匹配;
11.4气缸运动不得有干涉,不得碰伤制件,不得伤人,动作应平稳;
11.5夹具需安装吊环装置方便夹具快换;
11.12.文件资料
12.1供方提供夹具最终、完整的夹具图纸、可编辑的三维数模:纸质和光盘各1套;
12.2夹具三坐标检测报告:纸质和光盘各1套;
12.3易损、易耗件清单图纸:1套;
12.4标准件型号、订货名称、型号和供应商清单;
12.5终验收时所有相关技术资料保证与实际相符。
12.13.供需双方责任
13.1需方责任;
13.1.1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3日内,需方负责向供方提供所有工件的最终版图纸,包括总成图及其单品图纸和3D数模;
13.1.2需方提供工件以便供方进行夹具调试;
13.2供方责任
13.2.1供方负责整个项目所涉及的机械、夹具的设计模拟、制造、安装与调试工作,包括与需方现有设备软件及硬件的电气通讯;
13.2.2供方根据售后服务条款的规定,负责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13.2.3供方负责对需方生产和维护技术人员的培训;
13.2.4供方应及时提供完整的、与现场一致的夹具相关资料;
13.2.5供方需安排专职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师,并及时向需方通告项目进展情况;
13.2.6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供方发现任何需要改进或更正之处,需及时给予需方技术沟通的义务;
13.2.7供方到需方现场安装调试所需超3T叉车/吊车,产生费用需由供方自理。
13.3双方约定
13.3.1如果在供方设计或制造期间,需方提出图纸修改的要求,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设备交货期。同时,由于图纸改动造成供方制造成本增加时,双方需对增加费用重新协商;
13.3.2如果由于需方试件的时间、数量及质量等原因影响设备交货期,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设备交货期;
13.3.3双方对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件图纸、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技术方法、工件实物等都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3.3.4如果需方未按约定时间到供方进行设备预验收等工作,双方需重新协商设备交期。
13.14.图纸会审及验收事项
14.1设计图纸审核会签;
14.1.1供方完成项目设计图纸后,携带图纸及三维数模到需方处进行审核会签;
14.1.2设计图纸审核后,双方代表整理会审纪要并签字确认,即视为审核会签通过;
14.1.3供方根据会签后的结果细化图纸,然后加工制造;
14.1.4供、需双方当中任何一方若对会签后的图纸提出更改要求,都必须以传真、邮件或重新会签的方式得到对方的同意;
14.2夹具验收
14.2.1预验收
预验收由需方技术人员、采购人员、设备管理办公室人员参与;
预验收内容为:
14.2.1.1夹具外观完好无损;夹具颜色符合需方色标要求;
14.2.1.2夹具主要配置内容符合技术协议要求;
14.2.1.3夹具的定位基准符合产品的RPS点或需方指定的定位点;
14.2.1.4夹具装卸料操作应方便,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14.2.1.5能够连续顺利生产20套合格的产品;
14.2.1.6防错防漏是否满足要求;
14.2.1.7预验收后形成预验收记要,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供方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以照片方式通知需方;
14.2.2终验收
终验收由需方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工业工程人员、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等参加;
终验收内容为:
14.2.2.1夹具符合国家及凌云的有关安全标准;
14.2.2.2夹具资料完整;
14.2.2.3零件量产后三个月内进行;
14.2.2.4终验收合格后形成“终验收报告”。报告一式两份,由供需双方存档备查。
14.15.项目进度及约束
15.1本项目开发进度详见《XXX合同》,供方在协议签订7日内将完整的项目计划签字盖章后传真给需方,供方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进行,需方据此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15.2除出现不可抵抗因素外,供方必须严格按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如出现特殊原因造成项目延期,供方需及时向需方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预警。
15.16、违约条款
16.1供方交货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以以下条款处理:
a)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需方有权选择退货,供方应退还已付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供方降价供货。
c)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需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供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6.2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供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价款0.5%的违约金,最多支付合同总额的5%。逾期14天仍未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退回需方已付货款,支付价款5%违约金,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16.3供方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供方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16.4如遇不可抗因素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
16.17.服务说明
17.1供方对交样期间工装保修负责;
17.2当保修期间内出现夹具相关质量问题,供方无偿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18..商务条款说明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装的设计、制造和技术售后服务,甲方支付价款。
2.报价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费用:开发费、设计费、试制费、工装费、检验费、包装费、运输和装卸费、保险费、安装和调试费(含安装和调试投保费)、备件费、易损件费、调试样件费、验收费、乙方人员的住宿和交通等费用、培训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依法应当缴纳的全部税费。
3.结算方式为3/3/3/1,先开票后付款,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需提前提交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本合同的工装模具所涉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5.其他商务条件采购合同另行具体说明。
以上为该项目技术协议,若需补充技术条款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是供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需方持贰份,供方持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