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公开招标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公开招标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7日 08:4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812026AGK00066
项目名称: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2210
最高限价(元):40221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40221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内容为满足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在执行各类救援任务和开展日常训练时的特殊需求,专门为其量身定制作战训练服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 08:4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7日 08:40
开标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孝义市迎宾路与时代大道十字路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孝义市政府采购中心316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55号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后院
联系方式:0358-790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三层316房间
联系方式:1861358606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秦滋莲
电 话:18613586066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00:0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27日 08:40 | ||
| 开标地点 |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孝义市迎宾路与时代大道十字路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孝义市政府采购中心316评标室 | ||
| 预算金额 | ¥40.221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秦滋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3586066 | ||
| 采购单位 |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55号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后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8-79071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三层316房间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13586066 | ||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411812026AGK00066
采购人: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5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2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7
第七部分合同范本41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4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1812026AGK00066
2.项目名称: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作战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402210.00
4.最高限价(元):402210.00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
本项目内容为满足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在执行各类救援任务和开展日常训练时的特殊需求,专门为其量身定制作战训练服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8.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8时4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8时40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或终止等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布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义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55号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后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03535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三层316房间
联系方式:0358-780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18613586066、0358-7801555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元):402210.00最高限价(元):402210.00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 3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是5.本项目是否允许再分包:否 |
| 4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3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需要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 5 |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开标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4.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5.技术服务方案6.团队组成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 |
| 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元)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 ”, 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2)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文件,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交保函进行核实,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将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3)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义支行账 号: 639307659行 号: 305173439020(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内可办理退还手续,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7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投标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 |
| 8 | 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 | 无 |
| 9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有关规定,编制并将经投标人单位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开启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确认。 |
| 10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 11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 工业 行业 |
| 12 |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人须将肆本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双面打印),密封于一袋内提交,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于开标当天送至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投标人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三层316房间收件人:秦女士,18613586066注: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作为项目存档使用。 |
| 1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投标服务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5.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4 | 代理费 | 支付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中标人支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
| 15 | 特别说明 | 投标人在解密自身投标文件后,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评审委员会需发起询问、澄清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或通过电话通知。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1部分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
2.7“中小企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8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2.9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
5.2通知的获取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
因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合同范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服务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如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发布中止(终止)公告。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必要时,安排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是否安排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应当提供中文注释加以说明,保证中文与原文含义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9.3投标文件的编制
9.3.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9.3.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生效。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编目、编页码。
9.3.3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
10.保证金
10.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0.3保证金提交方式
10.3.1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公户缴纳到:
收款单位: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义支行
账号:639307659
行号:305173439020
10.3.2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的原件扫描件,评标结束后将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领取回执单)。
10.4未按上述各项要求足额提交保证金或担保金额未达到保证金金额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须附在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
10.5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4)退还方式
①银行转账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
②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需投标人当面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票据/保函原件,并在领取时签字确认。
(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10.6有下列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0.7投标人账户发生变更的情形
投标人账户变更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照来款账户信息退还的,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情况说明、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等)办理退还。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的一切费用、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提供货物、服务至交付的最终价格。
11.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11.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11.5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1.6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1.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2.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2.3开标报价一览表须按格式统一填写。
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6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服务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2.7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他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他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编辑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标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8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服务、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3.投标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4.2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电子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4.3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2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5.3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
1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四、开标
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8.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8.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默认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
18.3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开报价:
(1)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投标人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时间截止进入解密环节,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
(3)公开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报价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内容。
(4)公开报价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报价记录,经投标人在线会签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18.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9.项目组织
19.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9.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
20.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
2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3.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的;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投标人报价50%的;③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45%的(未设最高限价的,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准);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可将前述1-3项审查启动数值标准提高,最高不超过65%。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3.2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1)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4.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比较与评价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6.评审复核
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有恶意串通的;
(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7.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8.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9.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0.评标过程保密
3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30.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1.采购项目废标
3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31.3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六、签订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10日内与中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超过法定的30日期限。
33.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七、代理费
34.代理费
34.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的中标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八、保密和披露
35.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外传。
36.披露
3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6.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7.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
3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
3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
3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
37.4投标人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
38.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
38.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
38.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质疑处理。
38.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属于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实质性要求内容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5、质保期:三年。
(二)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无。
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2)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明确承诺:所投产品均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如涉及需明确,如不涉及可删除)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涉及需明确,如不涉及可删除)
(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涉及需明确,如不涉及可删除)
(5)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无。
三、项目非实质性要求
未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若有的话)
四、服务要求
1、包装和运输要求
(1)货物外包装要能够确保在正常的仓储、搬运、运输中不会出现散落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2)由于因包装造成的货物丢失或损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售后服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如果出现由生产厂商选材和制作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如服装开线、起皱等,应提供免费修理服务或更换新货物。
(2)在质保期内,所有非故意性破坏均应免费更换。供应商须保证全天候7*24小时的服务响应,使用疑问解答。在采购人发出售后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五、质量要求
1、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作战训练防护服和标志标识规范(2022年版)》要求。
2、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经生产厂商认可的正规渠道进货,全新、未使用过的、无划痕碰伤痕迹、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的正品、合格产品,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
3、服装要求不缩水、不起球、抗磨耐洗、不褪色、规则尺寸符合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免费负责更换;
4、供应商生产服装所采用的面料、辅料和加工质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6、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
| 序号 | 品类 | 单位 | 数量 | 材料 |
| ▲1 | 春秋备勤服 | 套 | 73 | 纤维含量:绵羊毛70% 允差为5% 聚酯纤维16%允差为5% 莱赛尔纤维10%允差为3% 氨纶4%允差为3% 含导电纤维;甲醛含量:无 裤腰≤75mg/kg;pH值4.0~8.5;耐干摩擦色牢度:经向干摩 ≥3-4级 纬向干摩≥3-4级; 耐湿摩擦色牢度:经向湿摩≥3级 纬向湿摩≥3级;耐汗渍色牢度:耐碱:变色≥3-4级 毛沾色≥3-4级 聚酯沾色 ≥3-4级 耐酸:≥3-4级 毛沾色≥3-4级聚酯沾色≥3-4级;单位面积质量193 ±5%g/㎡;拆下纱线线密度:经纱90Nm/2±5% 纬纱50Nm±5%;织物密度:经密 395 ±5%根/10cm 纬密350 ±5%根/10cm |
| ▲2 | 夏季备勤服 | 套 | 73 | 纤维含量:绵羊毛50% 允差为5% 聚酯纤 维35%允差为5%莱赛尔纤维15% 允差为5% 含导电纤维;甲醛含量:未检出(<20裤腰≤75mg/kg);pH值4.0~8.5;耐干摩擦色牢度:经向干摩≥3-4级 纬向干摩≥3-4级;耐湿摩擦色牢度:经向湿摩≥3级 纬向湿摩≥3级;耐汗渍色牢度:耐碱:变色≥3-4级 毛沾色≥3-4级 聚酯沾色≥3-4级 耐酸:变色≥3-4级 毛沾色≥3-4级 聚酯沾色≥3-4级;单位面积质量145 ±5%g/㎡;织物密度:经密390 ±5%根/10cm 纬密370 ±5%根/10cm;拆下纱线线密度:经纱115Nm/2±5%tex 纬纱60Nm±5%tex |
| ▲3 | 冬季备勤服 | 套 | 73 | 纤维含量:绵羊毛70% 允差为5% 聚酯纤维16% 允差为5% 莱赛尔纤维10% 允差为3% 氨纶4% 允差为3%含导电纤维;甲醛含量:≤20mg/kg 裤腰≤75mg/kg;pH值4.0~8.5;耐干摩擦色牢度:经向干摩≥3-4级 纬向干摩 ≥3-4级;耐湿摩擦色牢度:经向湿摩≥3级 纬向湿摩≥3级;耐汗渍色牢度:耐碱:变色≥3-4级 毛沾色≥3-4级 聚酯沾色≥3-4级 耐酸:变色≥3-4级 毛沾色≥3-4级 聚酯沾色≥3-4级;单位面积质量236 ±5%g/㎡;织物密度:经密 505 ±5%根/10cm 纬密370 ±5%根/10cm;拆下纱线线密度:经纱85Nm/2 ±5%tex 纬纱36Nm ±5%tex |
| ▲4 | 长袖体能服 | 套 | 73 | 产品主料39%涤纶+59%棉+2%氨纶;产品拼接65%棉+35%涤纶;采用高弹力、防泼水、防油污面料,拼接高强度耐磨面料,颜色为深火焰蓝色。 |
| 5 | 半袖体能服 | 套 | 146 | 短袖体能训练服采用功能型速干面料,颜色为深火焰蓝色,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 6 | 春秋备勤帽 | 顶 | 73 | 60%棉40%多功能纤维21*16 128*60 (无熔滴/防静电)其他要求符合关于规范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作战训练防护服和标志标识的通知技术要求 |
| 7 | 夏季备勤帽 | 顶 | 73 | 纤维含量:绵羊毛50% 允差为5% 聚酯纤维 |
| 8 | 冬备勤帽 | 顶 | 73 | 纤维含量:绵羊毛70% 允差为5% 聚酯纤维16% 允差为5% 莱赛尔纤维10% 允差为3% 氨纶4% 允差为3% 其他要求符合关于规范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作战训练防护服和标志标识的通知技术要求 |
| 9 | 遮阳帽 | 顶 | 73 | 60%棉40%多功能纤维21*16 128*60 (无熔滴/防静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 ▲10 | 长袖圆领内衣 | 件 | 73 | 面料成分:涤纶44%、(棉+导电纤维)56%,采用100%银离子包裹聚酯面料,魔术贴款适合战术/作战使用,手臂可粘贴臂章/魔术贴,既可外穿也可以作为贴身层内穿,颜色为深火焰蓝色。 |
| 11 | 绒衣绒裤 | 套 | 67 | 纯棉防静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 12 | 夏季备勤鞋 | 双 | 146 | 夏款日常训练鞋帮面采用超细纤维合成革和三维立体经编网眼布。鞋底为橡胶/高弹 EVA/硬质TPU组合结构。夏款日常训练鞋技术指标不低于19式消防夏作训鞋技术指标要求。 |
| 13 | 春秋备勤鞋 | 双 | 73 | 春秋款日常训练鞋帮面为头层牛皮。春秋款日常训练鞋技术指标不低于19式消防春秋作训鞋技术指标要求。 |
| ▲14 | 速干式战斗服 | 套 | 67 | 符合XF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24540-2009《防护服装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GB/T21655.1-2008《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实验法》。撕破强力:径向66N,纬向54N。单位面积质量163克每平方米。耐水色牢度/级、耐酸碱汗色牢度/级:原样变色4-5。吸水率110%,滴水扩散时间37.7S。速干性:蒸发速率0.25g/h,透湿率12360g/m2.24h |
| ▲15 | 春秋作训服 | 套 | 67 | 含量:采用80%涤纶+20%棉,纸感处理耐磨抗撕拉性能高于普通面料;甲醛含量:未检出(<20);耐干摩擦色牢度:经向干摩≥3级 纬向干摩≥3级;耐汗渍色牢度:耐碱:变色≥3 级 棉沾色≥3级 聚酯沾色≥3级 耐酸:变色≥3级 棉沾色≥3级 聚酯沾色≥3级;单位面积调湿质量234g/㎡;熔融、滴落:未熔融、无滴落 |
| 16 | 标志标识 | 套 | 432 | 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定制 |
(二)样品
1、样品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样式等要求提供所有货物样品。
2、样品提交:项目开评标日当天上午8时40分-9时10分,由投标人携带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样品,自行至孝义市孝义市迎宾路与时代大道十字路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孝义市政府采购中心316评标室,提交样品。样品需附投标人完整名称并间隔摆放。如因样品摆放混淆导致样品无法确认,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前到达和逾期未送达的样品无法接收,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样品退还:项目评审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其余样品需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终端接到项目评审结束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及下午15:00-17:00)自行取走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对逾期未撤离的样品具有保管的责任和义务,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验收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货物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当货物到达用户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货物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抽检,并对货物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所提供货物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有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补发或更换;如有修改尺寸人员,投标人需重新修改至合身为止。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内容完整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 2 | 财务报告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3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 | 基本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5 | 基本资质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6 | 基本资质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如有) | 保证金缴纳凭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7 | 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内容完整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说明:
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3.资格审查小组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商务 | 投标函 | 提供投标函;注:投标函须内容完整、格式及签署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
| 2 | 商务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内容完整、格式及签署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商务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内容完整、格式及签署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
| 4 | 商务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组成投标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内容齐全,符合文件要求。 |
| 5 | 报价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
| 6 | 技术 | 实质性要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投标报价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企业为小微企业,且属于残疾人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为采购项目的优惠比例。)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企业为小微企业,且属于残疾人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为采购项目的优惠比例。)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五)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0-30 |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业绩①投标人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往前递推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2分,该项最高得分为10分;注:(1)以提供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0 |
| 商务资信 | 项目团队人员根据投标人投入的实施技术服务人员,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 5 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能够证明该人员为本企业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每缺一项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0-5 |
| 技术 | 产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指标、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标注▲的产品,能提供其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加1分,满分7分。投标人不能提供所投货物资质证明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满足的,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最多扣7分。 | 0-7 |
| 技术 | 样品部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面料和款式;②制作工艺和质量;③样品符合参数要求且样品做工精细、外观美观;④根据供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每套服装尺码标识清晰,内包装里都有制造厂名、商标、生产日期及检验合格标志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理解与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6 |
| 技术 | 供货方案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组织方案;②时间进度安排;③产品检验、包装方案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理解与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0-9 |
| 技术 | 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常见质量问题的控制方案;②产品的损坏、调换措施;③突发事件情况分析;④应急响应预案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理解与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0-8 |
| 技术 | 生产情况针对投标人提供的生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生产及制作工艺;②内部检验制度措施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理解与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0-6 |
| 技术 | 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计划;③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及措施;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理解与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0-9 |
第七部分合同范本
需方:
供方:
供方在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及时间: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扣除履约保证金。
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
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条款签订合同时拟定)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二〇二六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页码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一)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8.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9.承诺本单位/本人若以上承诺不实或违背承诺约定,采购人可取消本单位/本人任何资格(投标/谈判/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本单位/本人对此无任何异议,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涉及)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人数),营业收入为万元(小写),资产总额为万元(小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人数),营业收入为万元(小写),资产总额为万元(小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涉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不适用可不提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成交人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公司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贫困地区投标人声明函
(参考格式,若有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贫困地区投标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后。
(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
(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涉及)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正版软件承诺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涉及)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及投标单位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页码
(二)投标函格式…………………………………………………………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四)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五)技术服务方案…………………………………………
(六)团队组成…………………………………………
(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
(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说明:(1)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自然人参与投标可不填本表。
| 党徽面 | 人像面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说明:(1)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自然人参与投标可不填本表。
| 党徽面 | 人像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山西鸿源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投标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我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一览表。
6.我方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
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1.我方如果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不予退回我方提交的保证金。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货物或服务。
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1.开标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总 报 价 | 大写: 小写:¥ |
|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 | |
| 备 注 |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分项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1 | ||||||||
| 2 | ||||||||
| … | ||||||||
| 总报价(大写): ¥: | ||||||||
注:1.总报价应为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保险、利润及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格式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付款方式等)进行响应。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注:若无偏离,此表可不提供;
若有偏离(正/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正/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服务要求条款偏离表(格式)
| 序号 |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注:若无偏离,则在“偏离情况”填写“无偏离”;
若有偏离(正/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正/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注:若无偏离,则在“偏离情况”填写“无偏离;
若有偏离(正/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正/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五)技术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六)团队组成
第1部分1.1.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 学 历 | 专 业 | 职称证书 | ||||
| 最高学历学校 |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
| 相关业绩 | ||||||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开始完成时间 | 用户评价 | |||
| 个人荣誉 | ||||||
注: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1部分1.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或资格证书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专业工作年限 | 备注 |
注:后附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1部分1.1.3、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合同总额(万元) |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 其他说明 |
| 1 | |||||
| 2 | |||||
| 3 | |||||
| … |
注:本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