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泽丰工程项目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 (BHZC2026-G1-020008-GXZF)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6年3月27日17时30分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意见函,向我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以单位名义提交意见函的,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扫描件。专业人士以个人名义提交意见函的,请本人在意见函上署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扫描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各有单位、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送达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3969099
电子邮箱:1079131381@qq.com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 (BHZC2026-G1-020008-GXZF)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一、意见征询编号:2026-xqgs6747b609f1e72c4f
二、征求意见范围: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6-03-27
2、意见递交方式: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意见函
3、意见接收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钟剑萍
5、联系电话:0779-3969099
6、联系邮箱:1079131381@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1.6M
54.8K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BHZC2026-G1-020007-GXZF)招标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概况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C2026-G1-020007-GXZF
项目名称: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元整(¥917000.00)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为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项目,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元整(¥917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一批,其中包括春秋茄克式执勤服600套、短袖夏装制式衬衣1800件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及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3.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广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0元。
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点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点分00秒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开、评标现场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5.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采用本国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推广使用绿色包装;采购绿色建材等。(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5)支持创新发展: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首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北海市财政局与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或登录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助查询。投标人成交后也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ggzy.jgswj.gxzf.gov.cn/bhggzy/)。
5.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479&articleId=pSO9fZ16UrkQX4GkrKyqiA==&utm=luban.luban-PC-38919.1085-pc-wsg-guangxi-secondPage-front.1.2e18f760d69611ed8f2cc9701088ccbf)(广西政府采购网)或(现场办理:https://www.gxca.com.cn/detail/detail?articleId=1546808615271264258&classifyId=1546335737551556610&pid=1546335679795990530(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6.各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本项目为北海市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试点项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路58号A中国电信大院
项目联系人:王远振
项目联系方式:0779-303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项目联系方式:0779-3969099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月日
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货物类,核心产品为: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 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 ,属于工业 行业; |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þ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 4 | 分包 |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B组织。 |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 |
| 8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 | ||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北海市财政局与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或登录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助查询。投标人中标后也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 |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 A不接受。þ B接受: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现场递交(开标前半小时内):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779-39690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特别说明 |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14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本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内容,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如果投标人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人也可以线下签名或盖姓名章后扫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3.2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3.2.4鼓励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不论其投标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予以限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3.6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询问、质疑、投诉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在线询问、质疑、投诉功能的通知》(北财采〔2022〕23号)文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投诉,路径为:投标人可通过北海“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栏目在线提起询问、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收到答复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在线提起投诉。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依照相关规定提起质疑和投诉。
询问联系部门及质疑联系部门: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9-3969099
联系人:钟剑萍,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投诉联系部门: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9-3063975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
4.2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4.3投标人质疑
4.3.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3.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3.3.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3.4事实依据;
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
4.3.6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
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
| 质疑内容 | 质疑答复责任主体 | |
|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 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 | 采购人 |
| 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 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投标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 | 采购人 |
| 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 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 | 采购代理机构 |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协助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及时答复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4.3.7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供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标注“▲”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相关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1.1资格文件:
▲11.1.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6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
11.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11.2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2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3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4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2.7质量保证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2.8产品质量保证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9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2.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等。
11.2.11投标人类似案例成功的重要经验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如有)。
11.2.1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经验的其他材料。
11.2.1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11.2.14投标人关于服务升级及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格式自拟)。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CA签章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允许的其他方式。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
21.1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评审专家抽取规则、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及排名;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及排名。鼓励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加大评审过程公开力度,但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具备条件的项目应缩短合同签订时间至8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电子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鼓励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电子合同签订期限。
25.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31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适用于有权收取代理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
3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R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31.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发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精神计算服务费用。
□以分标(£成交金额/R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R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R收费基准价格下浮8%/□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31.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银行账号:2107500009300096127
11、其他事项
因项目存档需要,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版2份(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本必须与其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时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委托验收 | ||||||
| 序号 | 名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 合计 | |||||||
| 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 |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 |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说明:
1.下表中的品牌、技术参数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技术参数配备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投标人须根据技术参数及配备要求提供对应的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3.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元整(¥917000.00);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为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项目,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壹万柒仟元整(¥917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所有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必须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即不满足要求),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本章附件】。
1、项目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1 |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1、纤维成分(%):羊毛60±2,聚酯纤维(含聚酯复合弹性纤维)40±2(含微量其他纤维)2、甲醛含量(mg/kg):≤753、pH值:4.0-8.54、异味:无异味5、耐水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6、耐酸汗渍色牢度 (级):变色≥4-5,沾色≥47、耐碱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8、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59、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10、耐热压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11、耐光色牢度(级):≥512、纱线线密度(tex):经向12.5×2(80Nm/2)±0.5,纬向12.5×2(80Nm/2)±0.513、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390±5,纬向348±5;14、单位面积质量(g/m²):197±515、撕破强力(N):经向≥25,纬向:≥2016、断裂强力(N):经向≥650,纬向:≥40017、可萃取重金属(mg/kg):铬(Cr)≤1.5,砷(As)≤0.5,铅(Pb)≤0.5,镉(Cd)≤0.118、耐磨性能,次:>15000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1.1.参考图片: | 套 | 600 |
| 2 | ★短袖夏装制式衬衣 | 1、纤维成分(%):聚酯纤维:60±2,棉40±2 2、甲醛含量(mg/kg):≤753、pH值:4.0-8.54、异味:无异味5、耐水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6、耐酸汗渍色牢度 (级):变色≥4-5,沾色≥4-57、耐碱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8、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59、耐湿摩擦色牢度(级):≥3-410、耐热压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11、耐光色牢度(级):≥512、纱线线密度(tex):经向(5.9×2)±0.5,纬向11.8±0.513、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70±5,纬向563±5 14、单位面积质量(g/m²):148±515、撕破强力(N):经向:≥55,纬向:≥50 16、断裂强力(N):经向≥900,纬向:≥50017、可萃取重金属(mg/kg):铬(Cr)≤1.0,砷(As)≤0.5,铅(Pb)≤0.5,镉(Cd)≤0.118、耐磨性能,次:>20000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参考图片:1.2 | 件 | 1800 |
| 3 | ★长袖夏装制式衬衣 | 1、纤维成分(%):聚酯纤维:60±2,棉40±2 2、甲醛含量(mg/kg):≤753、pH值:4.0-8.54、异味:无异味5、耐水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6、耐酸汗渍色牢度 (级):变色≥4-5,沾色≥4-57、耐碱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8、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59、耐湿摩擦色牢度(级):≥3-410、耐热压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11、耐光色牢度(级):≥512、纱线线密度(tex):经向(5.9×2)±0.5,纬向11.8±0.513、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70±5,纬向563±5 14、单位面积质量(g/m²):148±515、撕破强力(N):经向:≥55,纬向:≥50 16、断裂强力(N):经向≥900,纬向:≥50017、可萃取重金属(mg/kg):铬(Cr)≤1.0,砷(As)≤0.5,铅(Pb)≤0.5,镉(Cd)≤0.118、耐磨性能,次:>20000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参考图片:1.3 | 件 | 600 |
| 4 | 单裤 | 材料名称:防静电仿毛哔叽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成份:经 34s×纬36s(允许偏差范围±5)聚酯纤维65%(含微量其它纤维) 粘纤35%(允许偏差范围±5);密度:经向481根/10cm(允许偏差范围±5根);纬向442根/10cm(允许偏差范围±5根)。单位面积质量:≥180 g/㎡参考图片: | 条 | 1800 |
| 5 | 软肩章 | 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提花丝织布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牡丹花和橄榄枝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规格:140mm*50mm。参考图片: | 副 | 600 |
| 6 | 套式肩章 | 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提花丝织布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牡丹花和橄榄枝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规格:95mm*50mm。参考图片: | 副 | 600 |
| 7 | 臂章 | 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电脑织绣片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成份:经纱83.25 dtex,纬纱55.5 dtex、83.25 dtex;规格:100mm*82mm。参考图片:
小华人民共利国
城市管理执法
| 个 | 600 |
| 8 | 软胸徽 | 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电脑织绣片颜色:底色为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图案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成份:经纱83.25 dtex,纬纱55.5 dtex、83.25 dtex;规格:30mm*72mm。参考图片:
四川11
| 个 | 600 |
| 9 | 软胸号 | 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电脑织绣片颜色:底色为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数字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成份:经纱83.25 dtex,纬纱55.5 dtex、83.25 dtex;规格:28mm*75mm。参考图片:
01010008
| 个 | 600 |
| 10 | 防寒大衣(短款) | 材料名称:藏青色防风透湿涂层布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成份:100%聚酯纤维;单位面积质量:≥135g/㎡;内胆为超细纤维絮片;成份:聚酯纤维100%;絮片单位面积质量:≥200g/㎡。参考图片: | 件 | 60 |
| 11 | 春秋常服 | 材料名称:毛涤哔叽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成份:经纬纱 12.5tex×2(允许偏差范围±5%);羊毛70%、聚酯纤维30%(含微量其它纤维)(允许偏差范围±5);密度:经向390根/10cm(允许偏差范围±5根);纬向345根/10cm(允许偏差范围±5根);单位面积质量≥197g/㎡。参考图片: | 套 | 20 |
| 12 | 春秋常服配套衬衣 | 材料名称:精梳棉涤天丝混纺染色斜纹布颜色:天空蓝色(PANTONE 18-3945 TPX);成份:经纬5.9tex×2/5.9tex×2(允许偏差范围±5%);棉49% 、涤40% 莱赛尔(天丝)11% (允许偏差范围±5);密度:经向637根/10cm(允许偏差范围±5根);纬向366根/10cm(允许偏差范围±5根);单位面积质量:≥120 g/㎡。参考图片: | 件 | 20 |
| 13 | 男士大檐帽、女士卷檐帽 | 材料名称:毛涤哔叽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成份:经纬纱 12.5tex×2,羊毛70% 、聚酯纤维30%(其中30%聚酯纤维部分中可含一定比例的其它纤维);单位面积质量:≥197g/㎡。参考图片:
nn:
松紧帽带
| 顶 | 20 |
| 14 | 大帽徽 | 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颜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衬底为正红色(PANTONE1795C)其余为亚光24K金黄色;规格:57mm*55mm。参考图片: | 个 | 20 |
| 15 | 领带 | 材料名称:八面缎颜色:深蓝色(PANTONE 19-38397 TPX);刺绣图案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9 TPX);成份:经纱23.3dtex×2桑蚕丝;纬纱120 dtex有光派力丝。参考图片:
区
| 条 | 20 |
| 16 | 领带卡 | 材料名称:黄铜板颜色:24K金黄色;规格:9mm*55mm。参考图片:
区
| 个 | 20 |
| 17 | 硬肩章 | 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提花丝织布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金属标识件图案颜色为亚光24K金黄色;规格:140mm*50mm。参考图片: | 付 | 20 |
| 18 | 领花 | 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颜色:亚光24K金黄色;规格:20mm*26mm。参考图片: | 付 | 20 |
| 19 | 硬胸徽 | 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颜色:亚光24K金黄色;盾牌底衬内颜色为藏青色(PANTONE289C);规格:27mm*70mm。参考图片:
四川
9
| 个 | 20 |
| 20 | 硬胸号 | 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颜色:亚光24K金黄色;中间衬底内颜色为藏青色(PANTONE289C);数字颜色为光亮金黄色;规格:25mm*70mm。参考图片:
01010008
| 个 | 20 |
| 21 | ★运动鞋 | 1、成鞋耐折性能:折后不得出现帮面裂面;底墙、帮底、鞋底开胶≤5.0mm;折后鞋底出现裂纹不得超过3处,且最长裂纹长度≤5.0mm2、外底耐磨性能(mm):≤8.03、感官质量:(1)整体外观: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2)帮面、衬里和内垫: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3)鞋底: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4)装饰件: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5)同双鞋对应部位尺寸: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6)后缝歪斜: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7)缝线:符合GB/T 15107标准5.2规定要求。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参考图片: | 双 | 600 |
2、商务要求
| 1 |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 1.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质保期 | 质量保证期最短不得少于 12 个月,其中鞋类质量保证期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质保期间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
| 3 | 售后服务要求 | 1.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个日历日内,提交所有货物的样品各一套(件);如采购人对货物的式样、版型、工艺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供应商须在 2 个日历日内按要求修改后交采购人验核。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样品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测试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性能参数指标进行测试,测试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不能提供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或测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所有货物均须按采购人的要求送货上门。3.衣、帽等货物需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量体制作,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的指令后 2 个日历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对着装人员进行量体工作。4.质量保证期内,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布料质量差、颜色与色板不符、服装出现变形、褪色、不合体、缩水、变形、起球、衣服透光、衣领卡脖子、裤子卡档、配件脱落、配件损坏、鞋类出现鞋底开裂、断底脱等),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提出更换或维修要求的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 12小时内派专人上门收取货物,并在 2个日历日内更换或维修完毕送至采购人处。5.须为每套服装的每种钮扣免费提供至少一粒备用扣,并配有足够的衣扣、领带等配饰库存以保证满足采购人更换的需求。6.必须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和响应,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提供电话号码),指定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联系方式)与采购人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7.采购人如需续购,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续购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续购。续购产品须保证按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及单价提供。8.以上售后服务的所有内容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 3 | 规范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有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 4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1、现场验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验收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3、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装正品、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交货时,采购人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若发现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在验收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从服装中随机抽样送质检部门检验,如检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的,采购人不予验收,并按违约责任处理,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送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本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 5 | 其他要求 | 1.投标要求:(1)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货物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每项要求、经检验合格的原厂生产正版全新产品,如涉及版权的必须提供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若恶意投标出现货物质量问题、技术参数不符或供货延迟等问题,直接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转的,采购人将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追究该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本章《项目需求一览表》中,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提供的材料,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将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该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责任,同时该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所有货物都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4)货物在使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5)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货物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全部更换;若发现错发和漏发的,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6)货物在交付采购人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货物、运输等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包装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执法人员着装信息和要求,在每项货物内包装盒(袋)上,标注工作单位、执法人员姓名和号型,在外包装箱上,标注工作单位、执法人员姓名、品种、数量等信息,以便交货验收和发放(一人一箱)。中标供应商必须以产品具体着装单位为整体计数装箱,不足整箱的要单独进行包装,不能混装。同一着装单位的男、女款式制服产品可以混装成箱。包装箱两侧要贴有装箱单,注明箱号、品名、着装单位等信息,装箱单要清晰、完整。交货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货物汇总单及明细单,货物汇总单一式三份,汇总单同时应该注明到货单位、品名、数量(男、女款式数量、总数、箱数等);明细单应该注明着装单位、品名、数量(男、女款式数量、总数、箱数等)、人员姓名、服装号型等。包装其他要求依照采购人要求执行。3.供应商投标时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4.报价要求:(1)报价为全包价(含税)。报价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货款、加工费、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位置)、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验收、保修、修补、换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的总和。除本项目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任何费用给中标供应商。(2)报价清单要有项目需求中各货物总价格(必须按货物清单列出各货物的数量及单价等)等。(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5.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的检验程序和期限:(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接收报告;(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签发货物接收报告:① 中标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②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③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 (3)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4)签订合同后交货验收,如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不予验收。6.签订合同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个日历日内。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待中标供应商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注: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必须与合同登记的内容相符)。以上支付需等支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执行,均不计息。 |
第三部分附件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整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第4部分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委构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五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商务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3.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满分30分)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价格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投标人最低评标价/某投标人评标价×30分
2.技术分…………………………………………………………………………………………(满分55分)
(1)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25分)
一档(0分):实施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二档(5分):项目实施方案陈述简单,无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三档(15分):项目实施方案较充实,有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运输计划、进度计划,有量体、供货、交货验收、调换和修整的保障措施,但工作流程合理性一般,阐述杂乱,内容繁复。
四档(25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服务团队组织安排合理,能详细说明实施人员及分工安排,并能提供实施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能详细描述项目运输计划,运输设备、配送安排具体合理;进度计划详细可行;量体、供货、交货验收、调换和修整的保障措施内容详细;有完善可行的验收方案;工作流程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方案内容全面且简洁明了,阐述条理性强。
(2)质量保证方案分………………………………………………………………………………(满分20分)
一档(0分):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二档(6分):质量保证方案简单,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有简单的产品质量生产控制方案、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说明;但内容杂乱无序,针对性不强。
三档(13分):质量保证方案较合理,有针对本项目材料、产品等检测检验措施,有较完整的产品质量生产控制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说明;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有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基本的预测,制订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风险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有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问题的控制方案,内容较合理详细,内部质检方案工作流程较合理。
四档(20分):质量保证方案全面清晰,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描述完整、详细、合理,能为本项目设置应急团队,配置有具体的机动人员用于对紧急事件处理(提供联系方式),有调配方案及相应的条件和流程等;产品质量生产控制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说明详细、到位;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问题的控制方案阐述具体详细;有完善的内部质量检验方案、检验标准及方法,配合抽检方案及其他能够提升技术保障精细化水平的措施方案。
(3)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10分)
一档(0分):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二档(3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但条理不清,逻辑混乱,故障响应、到场及解决问题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基础服务流程。
三档(6分):售后服务方案条理清晰,有售后服务承诺,有故障响应、到场及解决问题时间承诺,接到采购人指令2个日历日内进行量体制作工作;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0小时内派专人上门收取货物,并在2个日历日内维修完毕送至采购人处。
四档(10分):售后服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层次分明,思路清晰,井然有序,有详细且实用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人员情况等以及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响应时间、质保期、交货期等均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接到采购人指令1个日历日内进行量体制作工作;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马上响应,8小时内派专人上门收取货物,并在1个日历日内维修完毕送至采购人处。
3.商务分……………………………………………………………………………………………(满分15分)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在投标文中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服装采购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对于采购需求中带“★”的技术参数及配备要求,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具有合法的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8分。
(三)总得分=1+2+3
4.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4.1综合评分法
4.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的顺序确定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4.1.2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2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详见本部分第三、评标程序4.4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4.报价评审。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4.4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4.4.1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4.4.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4.4.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4.4.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
4.4.1.4其他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4.4.2审查工作流程: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现场说明、综合评估研判和出具处理结果三个步骤开展审查流程。
4.4.3评审现场说明: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
4.4.4综合评估研判。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对异常低价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4.4.5出具处理结果。如果投标(响应)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5排序与推荐。
4.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它实质性要求等情况,按照择优选择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并按确定排序由优到劣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5.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五、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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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11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人(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
(BHZC2026-G1-020008-GXZF)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北海市海城区综
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BHZC2026-G1-020008-GXZF)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
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
于2026年3月27日17时30分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意见函,向我广西泽丰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以单位名义提交意见函
的,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一
份)、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扫描件。专
业人士以个人名义提交意见函的,请本人在意见函上署名,并附身份证、职称
等扫描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各有单位、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送
达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人:钟剑萍,联系电话:0779-3969099
电子邮箱:1079131381@qq.com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采购(BHZC2026-G1-020008-GXZF)
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