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汉阴县第三小学2025年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实施方案
【公示】汉阴县第三小学2025年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实施方案

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学校教书育人环境的满意度,保障广大学生、家长在校服征订中的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2015〕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发办〔2022〕13号)、《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选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5〕162号)和汉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汉阴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汉教体发〔2025〕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汉阴县第三小学2025年校服选用采购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省市县关于校服管理相关政策,坚持“自愿参与、公开透明、质量优先、适度实用”的原则,规范我校校服选购流程。以家长、学生代表为主体,学校协同参与,共同确定校服款式、价格,全程参与选购工作。采购环节优先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社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切实兼顾家长合理期待,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成立校服选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丽
副组长:夏雅玲 周 婷
组 员:学校家委会主席1人,一年级各班家委代表14人。
职 责:全面负责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校服选购工作,督促选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选购工作。
(二)成立校服选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黄祖贵
组 员:家委会代表4人
职 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三)成立校服选购小组
组 长:夏雅玲
教师代表:一年级年级主任1人
家长代表:一年级家长14人,家委4人
职 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款式、确定校服选购方案,并就校服选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选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选购工作。
2.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选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选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选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选购方式
1.通过公开选购确定供应商,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纺织品质量认证及安全生产资质。评分标准选择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2.选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成立组织→征集意见并公示结果→制定选购方案进行公示并报上级教育部门→ 发布选购公告→样品展示展评→通报招标选购结果→签订服务合同→标后管理(送检,验收) → 上报留案材料→ 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二)验收管理
1.及时验收:学校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选购校服进行验收,建立记录制度。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
2.费用支付:校服质量验收合格后,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
3.投诉处理:设立学校投诉电话:0915-5211311,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接收学生家长、上级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
4.总结反馈:指导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供货企业。
**五、**附则
本方案经校委会通过后,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县主管局批准后实施,由汉阴县第三小学校服选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解释。
汉阴县第三小学
2026年1月8日

编辑:何 溪
编审:翁 莎
主编:黄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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